第18节:行人规则¶
行人约占道路死亡人数的五分之一。本节介绍沿道路步行及横过道路的规则。所有行人最重要的规则是负责任、谨慎行事,不危及或妨碍其他道路使用者。
沿道路步行¶
- 有人行道时必须使用。
- 没有人行道时,尽量靠道路右侧行走,面向迎面车辆。
- 最多两人并排行走;道路狭窄或车流繁忙时应单列。
- 在建成区以外,白天穿明亮、高可见度衣物,夜间穿反光衣物。
- 夜间步行始终携带手电筒。
- 始终注意其他道路使用者。
横过道路¶
应该做¶
- 寻找安全地点。
- 在人行道边缘附近停车等待;没有人行道时站在道路边缘附近。
- 向右、向左观察并聆听车辆。
- 让双向车辆通过,然后再次向右和向左观察。
- 道路畅通时迅速、直线步行横过。
- 横过期间继续观察并聆听车辆。
不应该做¶
- 不在道路转角、弯道或坡顶附近横过。
- 不在停放车辆附近或之间横过。
- 不在沿人行道设有护栏处横过。
- 不抓住或爬上行驶中的车辆。
- 不跑过道路。
巴士或电车附近¶
横过设有公交专用道——尤其逆向公交道——自行车道或电车轨道的道路时格外小心。上下巴士以及在巴士站附近过街时也要谨慎。
绝不要从停靠巴士的正前方横过道路。
安全过街地点¶
斑马线¶
过街区域以黑白相间条纹标出,有时配有黄色闪烁灯。驾驶人必须停车让行,接近时减速并准备停车;如有停车线,须停在线后,不得进入过街区域。
驾驶人不得在过街处两侧锯齿线范围内超车或停车。
- 行人真正踏上斑马线后才享有优先权。绝不要在会迫使驾驶人突然制动或转向时踏入。
- 两侧设白色锯齿线时,不得在该范围内其他位置横过;没有锯齿线时,不得在过街处 15 m 内其他位置横过。
- 有中央安全岛时,把两侧视为两个独立过街处。
- 仔细观察接近车辆。把一只脚放在斑马线上表示准备横过,等车辆停车后再开始。
行人信号灯¶
通常设有驾驶人交通灯、行人灯和按钮。按下后,车辆交通灯会在短时间后变红。
- 显示“等待”或红色人形时不得横过。
- 显示“现在横过”或绿色人形时谨慎横过。
- 有中央安全岛时,绿色信号可能只允许到达安全岛;须再按另一组按钮完成余下路段。
- 为视障行人,按钮可能配有安全过街提示音或振动面板。
Pelican 行人过街处¶
驾驶人的红灯熄灭后,琥珀灯会短暂闪烁;行人的绿色人形也会在转为红色前短暂闪烁。闪烁琥珀灯表示正在过街的行人享有优先权。
Toucan 人车共用过街处¶
供行人和骑自行车者共同安全横过道路,宽于普通过街处,由交通灯控制;安全时同时显示行人和自行车绿色信号。有些设感应器按移动情况调整时间。它完全依赖交通灯,不设斑马线黑白条纹。
普通交通灯¶
交通灯路口没有行人信号时,查看两个方向灯光。准备横过的道路车流受红灯控制时谨慎通过,并留意可能转入该道路的车辆。部分车道可能获准前进而其他车道停止;设方向过滤车道的路口尤其小心。
无控制过街处/礼让过街处¶
通常是着色、略微抬高或铺有图案石块的共享道路区域。行人不会自动享有优先权,须警觉双向车辆可能突然接近;只有确认所有车辆都已注意到自己后才进入。
机动车驾驶人进入时应非常缓慢,并注意可能接近或正在横过的行人。
交通安全岛把过街分成两部分,通常更安全。不要在货车正前方横过,那是驾驶人的盲区。
如果你看不见驾驶人,驾驶人也看不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