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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学习驾驶人

道路安全管理局编制了一系列手册,帮助学习驾驶人学习驾驶汽车、货车或巴士,以及骑乘摩托车。

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的条件

作为学习驾驶人,除须满足第 1 节“合法驾驶”所列要求外,还必须遵守以下条件。

1. 驾驶时须有人陪同

B、BE、C、C1、C1E、CE、D、D1、D1E 和 DE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驾驶时必须始终由合格驾驶人陪同并监督。合格驾驶人是指连续持有同一类别完整驾驶执照满两年的人。

学习驾驶人被发现无人陪同驾驶时,如在 28 天内缴付罚款,将被罚款 €160 并记 2 个罚分;如在随后 28 天内缴付,将被罚款 €240 并记 2 个罚分;如经法院定罪,将被罚款 €240 并记 4 个罚分。

AM、A1、A2 和 A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不需要合格驾驶人陪同。但是,在完成相应类别及摩托车类型的初级基本培训(IBT)之前,不得脱离 IBT 教练监督,独自驾驶该类别车辆。

爱尔兰警察可以扣押由无人陪同的学习驾驶人驾驶的车辆。

车辆所有人如果允许无人陪同的学习驾驶人或无证驾驶人驾驶其车辆,车辆可能被爱尔兰警察扣押,所有人还可能面临最高 €1,000 的罚款。

自 2014 年 8 月 1 日起首次获发学习驾驶许可证的驾驶人,在持学习许可证期间以及随后持首张完整驾驶执照的最初两年内,适用较低的罚分吊销驾驶资格门槛。

2. L 标志牌

除 W 类外,所有类别的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驾驶时,都必须在车辆前后展示 L 标志牌。标志牌应为白底红色 L,字母高度至少 15 cm,边框至少 2 cm。学习驾驶人驾驶时未展示 L 标志牌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定额罚款并可能记最多 4 个罚分。

A、A1、A2 和 AM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在黄色荧光背心上展示 L 标志,使驾驶人身体的前后两面都能清楚看到。

3. 基础驾驶培训与初级基本培训

未在道路安全管理局注册的人,不得以收取费用或其他报酬为条件向学习驾驶人提供驾驶教学,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所有认可驾驶教练(ADI)的名单可在 www.rsa.ie 查询。

4. 汽车驾驶培训

自 2011 年 4 月 4 日起首次获发学习驾驶许可证的所有持有人,都必须在认可驾驶教练(ADI)指导下完成基础驾驶培训(Essential Driver Training,EDT)。最新 ADI 名单请参阅 RSA 网站

EDT 是向汽车学习驾驶人教授基本驾驶技能的培训课程,由 12 节各一小时的独立课程组成。

每次 EDT 课程中,ADI 都会检查你的学习驾驶许可证;如果使用自己的汽车,还会检查保险、车辆税、NCT 和车辆适航状况是否符合要求。你还应向 ADI 索取正式 EDT 日志。日志由你负责保管,每次上课都应携带。每节 EDT 课程结束时,日志必须填写完整,加盖正式印章,并由教练和学员签名后交还学员。

可在 www.rsa.ie/myedt 查询已经完成的 EDT 课程。

“辅导人”(Sponsor)是指在正式课程之外监督你驾驶,并在日志中记录练习情况的合格驾驶人。

要成为安全、负责任的驾驶人,你需要大量练习,并由 ADI 提供额外驾驶课程。预约下一节课时,务必向 ADI 确认所预约的课程类型;并非所有驾驶课程都是 EDT。

5. 精简基础驾驶培训计划

精简 EDT 计划是一项强制驾驶培训计划,适用于目前持有外国有效 B 类完整驾驶执照、但签发国与爱尔兰没有驾驶执照互换协议的驾驶人。

经 NDLS 确认可参加强制精简 EDT 计划者,必须在参加爱尔兰驾驶考试前完成 EDT 第 1、5、6、7、9 和 10 节课程。

符合精简 EDT 计划资格的驾驶人,无须等待六个月即可参加爱尔兰驾驶考试。

6. 摩托车与初级基本培训

所有首次取得摩托车学习驾驶许可证的人,在可以独自骑乘摩托车之前,都必须在认可 IBT 教练指导下完成初级基本培训(Initial Basic Training,IBT)。

IBT 向摩托车学习驾驶人教授基本骑行技能。基础 IBT 课程共 16 小时,分为四个须按顺序完成的模块,涵盖理论和实操技能。

完成每个 IBT 模块后,教练会在日志中记录培训详情。完成全部模块后,ADI 会向你签发合格结业证书。

必须将该证书与学习驾驶许可证放在一起,骑行时随身携带,因为爱尔兰警察可能要求出示。取得证书后,即可申请实际驾驶考试。

如果想升级所骑摩托车,可能需要完成“进阶模块”;详情请访问 www.rsa.ie

在取得完整执照前,摩托车骑手不由 IBT 教练陪同骑行时,必须随身携带 IBT 证书。

7. 高速公路

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8. 挂车

驾驶 B、C、C1、D 或 D1 类车辆(汽车、货车或巴士)的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不得牵引挂车。

9. 搭载乘客

  • 任何类别的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都不得为获得费用或报酬而载客。
  • W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驾驶作业车辆或农用拖拉机等车辆时,不得搭载乘客;但车辆本身是为载客而制造或改装,并且乘客是合格驾驶人的除外。
  • A1、A2、A 或 AM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驾驶摩托车或轻便摩托车时,不得搭载乘客。

10. 摩托车

A2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持有人可驾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摩托车:

  • 发动机输出功率不超过 35 kW;或
  • 功率重量比不超过 0.2 kW/kg。

核实摩托车功率是你自己的责任。如有疑问,请咨询经销商或制造商。

学习驾驶许可证到期

无论驾驶哪种机动车,只有在能够证明过去两年内参加过驾驶考试的情况下,才可取得第三张及其后的学习驾驶许可证。

如果尚未参加考试,则必须:

  • 提供已申请参加相应车辆类别驾驶考试的证明;或者
  • 使 NDLS 确信你因疾病而无法参加考试,并提供注册医生出具的证明。

如果你是 A、A2、A1、AM、B 或 W 类学习驾驶许可证的首次持有人——即以前从未持有该类别的许可证,或者先前许可证已经过期五年以上——则从许可证生效之日起至少六个月内不得参加驾驶考试。此规定旨在让你积累驾驶经验。研究显示,学习驾驶人在受监督下驾驶的时间越长,发生碰撞的可能性越低。

此规则不适用于:

  • BE 类车辆;
  • 已在较低摩托车类别完成 IBT 并通过驾驶考试,且持有该类别至少两年,现申请较高摩托车类别的人;
  • 已持有另一国家同类别有效完整驾驶执照超过六个月,并向 RSA 提交现行有效的完整驾驶执照原件以及该国认可发照机构出具的资格证明信的人。

请记住

学习驾驶人、刚取得完整执照未满两年的驾驶人,以及巴士、货运车辆和公共服务车辆(PSV)驾驶人等职业驾驶人的酒驾法定上限,是每 100 ml 血液含 20 mg 酒精。

绝对不要酒后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