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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高速公路与隧道

高速公路通过分隔车流并取消平面交叉路口来缩短行程。由于消除了迎头碰撞风险,它可能是承载大量车流最安全的道路形式;但与其他道路相比,发生连环碰撞的风险更高。

本节说明谁可以使用高速公路、常见标志的含义、安全超车,以及安全驶入和驶出的方法。常见高速公路标志另见第 25 节。

常见高速公路标志

标志 含义
前方高速公路 前方是高速公路入口;标志所列道路使用者不得进入。
进入高速公路 从这里开始适用高速公路规则;通常与“前方高速公路”标志并列。
前方收费站 收费站位于前方 7 km。
出口倒数标志 三、二、一条斜线分别表示距下一出口 300、200、100 m。
高速公路于前方 500 m 结束 距高速公路终点 500 m。
高速公路结束 已经到达高速公路终点。
增加车道 有一条附加车道汇入高速公路。
下一出口 表示至下一出口的距离及补充路线。
替代路线 高速公路以外替代路线的旅游信息。
仅限获授权车辆/仅限 Garda 该区域只供特定获授权车辆或爱尔兰警察车辆使用。
收费标准/收费车道信息 各类车辆的收费金额或收费站车道资料。
前方服务区 前方可使用的服务设施。

一般规则

以下道路使用者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 未持有相应车辆类别完整驾驶执照的人;
  • 无法达到至少 50 km/h 的车辆;
  • 发动机排量不超过 50 cc 的车辆;
  • 残障代步车或电动轮椅;
  • 不使用充气轮胎的车辆;
  • 骑自行车者;
  • 行人;
  • 动物。

高速公路限速

高速公路最高限速为 120 km/h,但以下情况除外:

  • 标志另示限速,例如道路施工警告;
  • 所驾驶车辆本身适用较低限速,例如巴士或货车;
  • 为交通安全长期实施较低限速。

在干燥条件下,以 120 km/h 行驶的最小总停车距离是 102 m,约 27 辆汽车长度,相当于一个足球场。

  • 重型货车在高速公路上的一般限速为 90 km/h,另有更低限速时从其规定。
  • 非设计用于载运站立乘客的巴士,在高速公路或双车道公路上的一般限速为 100 km/h,另有更低限速时从其规定。

驶入高速公路

驶入时保持小心和专注,让行于已经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

  1. 使用加速车道,在汇入前提高速度。
  2. 提前发出准备汇入的信号。
  3. 沿引道接近时查看后视镜和盲区,寻找左侧车道车流的安全空隙。
  4. 遵守道路标志和标线。
  5. 汇入前不得驶上斜线阴影区域。
  6. 让行于已经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
  7. 汇入时调整速度,尽可能与该车道一般车流速度一致。
  8. 某些高速公路设辅助车道,通常连接入口匝道与下一个出口匝道。
  9. 每次变道都作为独立操作。先在左侧车道停留足够时间,适应车流速度后再尝试超车。

在高速公路上

  • 只能向前行驶,不得转弯或倒车。
  • 必须以不会干扰其他高速公路车流的速度和方式前进。
  • 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在车行道以外的任何部分行驶,例如硬路肩。
  • 除车辆故障或爱尔兰警察示意外,不得在高速公路任何部分停车。
  • 不得在高速公路上接载或放下任何人。

如果发现自己正在逆向行驶,立即驶入硬路肩停车,拨打 999112 联系爱尔兰警察。不要尝试掉头,在安全地点等待救援。

正确使用车道

1 号车道最接近辅助车道或硬路肩,又称内侧车道。双车道高速公路最接近中央分隔带的是 2 号外侧车道;三车道高速公路则为 3 号外侧车道。

1 号车道: 适用“靠左行驶”规则。除超车外留在该车道。

2 号车道: 双车道高速公路上只用于超车;完成后回到 1 号车道。也可用于容纳从左侧汇入的车辆。三车道高速公路上,1 号车道有较慢车辆时可继续留在中央的 2 号车道。

3 号车道: 三车道高速公路上,只有 1、2 号车道车辆排队,而你需要超车或为汇入车流留出空间时才可使用。完成后向左驶回,让后方较快车辆通过。

以下车辆不得使用最接近中央分隔带的外侧车道:

  • MAM 超过 3,500 kg 的货运车辆;
  • 牵引挂车、马匹运输拖车或旅行拖车的车辆;
  • 设计用于载运站立乘客的单层或双层巴士或长途客车。

上述车辆违法使用高速公路外侧车道,可能受到最高 €120 定额罚款并记 3 个罚分。前方障碍使内侧车道无法通行时,可在特殊情况下使用外侧车道。非设计用于载运站立乘客的单层或双层巴士或长途客车可以使用外侧车道。

辅助车道: 其右侧通常有较短、较密、较宽的白色虚线。驶入高速公路时可在辅助车道调整速度后进入 1 号车道;准备从下一出口驶出时也可继续留在辅助车道。不准备从下一出口驶出者应汇入 1 号车道。已经在 1 号车道并准备从下一出口驶出时,可以进入辅助车道。除爱尔兰警察或紧急服务人员指示外,不准备驶出者不应从主车道进入辅助车道。

保持距离和发出信号

使用第 8 节的两秒规则。排队时也须留出足以安全停车的前方空间。

高速公路上的每次移动前都必须发出信号。从 3 号车道移至 1 号车道包含两次独立操作:先发信号移至 2 号车道,再次发信号移至 1 号车道。由于速度较高,必须提前发出信号。方向指示灯不赋予优先权;操作前仍须顾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当时路况以及自己的行为对别人的影响。

观察周围车流

定期查看后视镜,持续掌握四周情况并注意盲区。避免停留在其他驾驶人的盲区。视线不要只固定在紧前方车辆上,而应向车队更前方扫描,以平稳驾驶并避免无谓制动。发现车流急剧减速时,用危险警告灯提醒后方。

变道前记住“后视镜、信号、后视镜、操作”,至少两次查看后视镜,以判断后方车辆的接近速度并发现盲区车辆。除汇入高速公路外,避免迫使其他驾驶人制动或变道迁就你。后视镜内有车辆闪烁右转指示灯,表示该车正赶上来并准备超越。

超车

只从右侧超车;但在缓慢排队车流中,右侧队列比你所在队列更慢时除外。从较慢车道移至较快车道前先调整速度。

开始超车前使用“后视镜、信号、后视镜、操作”,并检查盲区。确认前后道路畅通,提前发出信号。高速公路车速远高于普通道路;黄昏、黑暗或恶劣天气下更难判断速度、距离和停车距离,须格外谨慎。完成后发出信号并尽快返回原车道。

门架与可变信息标志

门架是在高速公路和双车道公路车道上方展示交通标志的结构。可变信息标志用于向驾驶人提供信息,并警告可能影响交通状况或行程时间的事件。必须始终留意这些标志和路旁其他标志。

驶出高速公路

出口标志会显示至下一出口 2 km、300 m、200 m 和 100 m。提前规划并及时进入正确车道。

驶出时先进入减速车道。如可能,在进入前保持速度,进入后再减速,并留意较低限速标志。使用速度表确认遵守新限速。高速公路之间的匝道和连接道路可能有急弯。

错过出口时继续驶往下一出口,不得横过导流区或沿硬路肩倒车。

休息区、停车湾与高速公路服务区

应事先规划行程,尽量避免在高速公路上临时停车;长途行驶仍须按适当间隔休息。出发前规划休息地点和服务区。

标有 P 的停车湾可在必要时安全停车,但没有设施。不要在硬路肩或高速公路车道上或附近步行;重新驶入时须格外小心。

服务设施可能包括全天燃油、车库和维修、电话、公共厕所、电动车充电、餐厅、简餐、野餐区、住宿及信息点。最新服务区信息请参阅 爱尔兰交通基础设施局

停车与停靠

只有下列情况可在高速公路停车或停靠:

  • 车辆故障;
  • 爱尔兰警察示意停车;
  • 碰撞等紧急情况;
  • 道路施工;
  • 位于收费站。

长途高速公路行程前,应确保车辆适合以高速公路速度长途行驶、胎压正确、机油和冷却液充足,并有足够燃油或电量至少到达下一加油或充电站。确保装载或牵引的物品牢固;使用收费高速公路时备有足够款项或适当通行凭证。

车辆故障

  1. 留意有标记的停车区。
  2. 把车辆移至硬路肩,并尽量靠左停车。做不到时开启危险警告灯等措施警告其他驾驶人。
  3. 如可能,所有人员跨过并留在防撞护栏后方。
  4. 使用路旁电话联系高速公路运营控制中心(MOCC),系统会自动提供准确位置。无法使用时可用手机,但须提供位置;记录附近紧急电话标签、位置参考指示牌或路面标记。
  5. 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摆放三角牌等警告装置,危险性太高。
  6. 绝不要在硬路肩自行维修。
  7. 穿高可见度背心;车内应始终备有至少两件。
  8. 不要在高速公路上步行。所有人从左侧车门下车。动物留在车内;紧急情况下在路旁控制好。
  9. 乘客远离车道和硬路肩,并看管好儿童。
  10. 在高速公路路堤一侧、防撞护栏后方较远处等待救援。
  11. 尽快将车辆移离高速公路。
  12. 无法遵守以上建议时,留在车内、系紧安全带并开启危险警告灯。
  13. 故障排除后重新汇入前,在硬路肩提高速度;同时留意硬路肩上可能停有其他车辆。

位置参考标志

位置参考指示牌(LRI)是立杆直立标志,包含所在高速公路或双车道公路编号、行驶方向 N/S/E/W,以及距该道路起点的公里数。

位置参考路面标记(LRM)平行涂在硬路肩上,补充直立 LRI 标志,表示路线和行驶方向、距路线起点的距离,以及最近紧急电话的方向。

障碍物与紧急改道

发现前方有物体阻塞车流时,用路旁电话或停车后用手机通知爱尔兰警察;不要自行移除,也不得驾驶时使用手机。

高速公路紧急改道使用方形、三角形、圆形和菱形四种图形,每种又有实心和空心形式,共八种符号。高速公路因碰撞等关闭时,爱尔兰警察会在前一个路口封路,车辆须驶出并沿指定符号行驶,在下一路口重新汇入。改道路段会选择适合承载高速公路全部车流的道路,并可能绕行以避开低桥等障碍。

双向改道通常分配不同符号,减少路口混淆。为提高可见度并配合可变信息标志,通常优先使用实心符号;多条改道路线在共同地点交汇时可能无法如此安排。

雾中驾驶

浓雾会严重降低能见度。开启近光灯和雾灯、降低速度,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雾越来越浓时进一步减速。

浓雾中一次单车碰撞可能迅速牵连多辆车,车速过高和跟车过近时尤其危险。高速公路和双车道公路最容易发生多车连环碰撞。进入雾区时查看后视镜并减速,轻踩脚制动器,让制动灯警告后方驾驶人。

收费站

接近收费站时适当减速,并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除 M50 eFlow 无障碍收费系统外,爱尔兰收费道路都使用传统栏杆式收费站。

付款方式包括人工收费车道、自动硬币机车道及电子收费标签。车道标志分别表示:人工收费并接受所有付款方式、电子收费、只收硬币且不找零、接受信用卡、重型货车禁入、车道开放或车道关闭。

隧道

一般道路规则和《道路交通法》仍然适用,但接近、通过和驶出隧道时还有特定安全要求。

接近隧道

  • 确保燃油或电量充足。
  • 摘下太阳镜。
  • 开启近光灯。
  • 如提供指定 FM 电台,调至入口信息牌所示频率,以接收安全指示。
  •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汽车和摩托车建议至少 50 m,其他车辆至少 100 m,并始终牢记两秒规则。
  • 某些隧道使用头顶电子标志配合人字形道路标线,提示最小车距。
  • 留意重型货车限制:进入前核对标示的最大高度;宽载荷须提前联系隧道运营者确认;管制标志可能按车轴数量禁止大型货运或其他非乘用车辆使用右侧车道。

在隧道内

  • 保持车道,不要超车。
  • MAM 超过 3,500 kg 的重型货车、牵引挂车等附属装置的车辆,以及设计用于载运站立乘客的巴士,不得在高速公路隧道内使用右侧车道。
  • 不得转弯或倒车。
  • 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停车。
  • 遵守固定或可变限速。可变标志为黑色方形、红色圆框、白色或黄色数字;显示的是最高允许速度而非必须达到的速度。
  • 保持车距:汽车和摩托车建议至少 50 m,其他车辆至少 100 m。

被指示停车

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开启危险警告灯,关闭发动机,通过电台收听运营者指示,查看隧道内电子标志;必要时使用最近的行人出口离开。

故障或碰撞

关闭发动机,开启危险警告灯,通过电台收听指示,前往紧急站使用紧急电话通知运营者,并查看所有电子标志。

自己的车辆起火

关闭发动机,立即离车,前往紧急站用电话通知运营者,并从最近出口离开隧道。

其他车辆起火

火灾在后方时驶出隧道;火灾在前方时关闭发动机,立即离车并从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

驶出隧道

保持安全车速和道路位置,并遵从道路标志。紧急情况下根据标志提供的信息选择最安全撤离路线。隧道标志可能表示紧急停车湾、灭火器、电话、紧急站及行人出口。

可变速度限制

双车道公路或高速公路上的车道控制标志可显示 120、100、80、60、50、40、30 km/h 可变速度,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管制速度及提示性速度。标志空白时适用默认限速;显示降低速度时,旁边的可变信息标志会说明当前道路状况。

常见图形信息包括:前方施工、路滑、其他危险、低温、碰撞、侧风、可能排队、前方车道关闭、隧道高度限制、翻车风险及隧道关闭。